词语释义
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词语解释
成语出处
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
成语用法
不足为法作谓语;指不值得学习。
引证解释
⒈ 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 清赵翼《瓯北诗话·李青莲诗》:“开口便説:《大雅》之作,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
引建安以后更綺丽,不足为法。”
鲁迅《坟·娜拉走后怎样》:“青皮固然是不足为法的,而那韧性却大可以佩服。”
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:“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。”
不足为法的网络释义
不足为法
不足为法造句
汉字详情
详细解释
副词
(1)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象花蒂的子房,下面象花蕊下垂形。①本义:萼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:“常棣之花,鄂不韡(
)韡。”郑笺:“承华者曰鄂。”②副词。不。《荀子》:“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)(2)用在动词、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,表示否定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。——《韩非子·喻老》
老妇不闻也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
被驱不异犬与鸡。——唐·杜甫《兵车行》
后遂不复至。——明·魏禧《大铁椎传》
(3) 又如:不会;不大;不一定;不古(不古朴。意指社会风气衰落、败坏);不勾(不消;不够;不到);不才(没有才能。自称的谦词;不成才);不才之事(不好的事情)(4)两者中既非这个也非那个 。如:不男不女;不明不白;不知不觉
(5) 无须前面的先决条件而出现后面的行为和状态 。如:不问而知;不寒而栗;不翼而飞
(6) 作为虚词,表示缺乏或忽视某种行动 。如:视而不见、听而不闻
(7) 用在叠用的相同的词之间,前面常加“什么”,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 。如:道理不道理,他一点都不往心里去
(8) 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
不以累臣衅鼓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
(9) 又如:不客气,不客气;不谢,不谢
(10) 用在动词后,表示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结果或目的 。如:我呆不下去了;吃不了;办不到
(11) 单用,表示否定对方的话或提问 。如:他知道吧?不,他不知道;别提那件事。不,我要提
(12) 用在句末,构成问句 。如:不知小何在家不?;奶奶说的对不?
古词
同“否”(
)句读之不知,惑之不解,或师焉,或不焉。——唐·韩愈《师说》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,可与不?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助词
(1) 用来加强语气。如:好不吓人;不几(岂不是)(2) 用来调整音节
徒御不惊,大庖不盈。——《诗·小雅》。毛传:“不惊,惊也;不盈,盈也。”
形容词
(1) 通“丕”(
)。大不显不承,无射于人斯。——《诗·周颂·清庙》
不有而丑天地,非天子之事也。——《管子·侈靡》
道其本,至也。至不至无。——《管子·心术》
(2) 注意:“不”字在第四声(去声)字前念第二声(阳平),如“不必”(
);“不是”( )。本词典为方便起见,条目中的“不”字,都注第四声英文翻译
方言集汇
◎ 客家话:[宝安腔] but7 [梅县腔] but7 [东莞腔] but7 [客英字典] but7 [陆丰腔] but7 [沙头角腔] but7 [台湾四县腔] but7 [海陆丰腔] but7 [客语拼音字汇] bud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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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本广韵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不 | 甫鳩 | 幫 | 尤 | 平聲 | 尤 | 開口三等 | 流 | 尤 | pĭəu | piu/piou |
详细解释
名词
(1) 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方口象膝,下面的“止”即脚,合起来指整个脚。本义:脚)
(2) (同本义。秦汉以前,“足”和’趾”都表示“脚”;“脚”表示小腿。魏晋以后,三者都表示脚,但在书面语中,多用“足”)
足,人之足也,在下,从止口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膝下至跖之总名也。从止,即趾字,从口,象膝形。
震为足。——《易·说卦》
足恭而口圣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手足胼胝,面目黧。——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
郑人有欲买履者,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。——《韩非子》
假舆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。——《荀子·劝学》
折臂断足。——清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东坡现右足。—— 清· 魏学洢《核舟记》
鲁直现左足。
细若文足。
(3) 又如:足心(脚底的中心);足炉(用来暖脚的小火炉);足不出户(形容深居家门很少出门);足衣(袜子);足音跫然(形容久处寂寞,听到人的脚步声,便感到欢欣)
(4) 支撑器物的脚
鼎折足,覆公餗。——《易·鼎》
如此则荆、 吴之势强,鼎足之形成矣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(5) 又如:鼎足
形容词
(1) 充实;完备;足够
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。——《谷梁传·庄公二十有八年》
杀所不足。——《墨子·公输》
取于食客门下足矣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
兵甲已足。——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力不足。——唐· 韩愈《杂说》
方是时,余之力尚足以入,火尚足以明也。——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一钵足矣。——清· 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(2) 又如:足纹(成色十足的银子);足钱(每贯足实一百枚的钱币);足食足兵(指国内粮食兵备均甚充足)
(3) 纯的 。如:十足(成色纯)
(4) 富裕的
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。——贾谊《论积贮疏》
古之畜天下者,无欲而天下足。——《庄子》
(5) 又如:足民(富足,民生富足);丰足(富裕)
动词
(1) 使满足
采色不足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声音不足。
皆不足用。——明· 魏禧《大铁椎传》
不足子所乎。——明· 刘基《卖柑者言》
(2) 重视
法礼足礼,谓之有方之士。——《荀子·礼论》
(3) 止
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。——《老子》
(4) 完成
言以足志,文以足言。——《左传》
副词
(1) 值得
不足为外人道也。(为,向、对。)——晋· 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岂足托乎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不足与图大事。
何足道。——清· 梁启超《饮冰室合集·文集》
(2) 又如:足信(值得信赖);不足(不值得;不够格)
英文翻译
方言集汇
◎ 客家话:[沙头角腔] ziuk7 [宝安腔] zuk7 ziuk7 [台湾四县腔] ziuk7 [客英字典] ziuk7 [海陆丰腔] ziuk7 [陆丰腔] zuk7 [东莞腔] zuk7 [梅县腔] ziuk7 [客语拼音字汇] jiug5 zug5
宋本广韵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緅 | 子句 | 精 | 虞 | 去聲 | 遇 | 合口三等 | 遇 | 虞 | tsĭu | cyoh/ziuh |
详细解释
wéi
动词
(1) (爲的本义是母猴。象形。按字,从爪,古文下象两母猴相对形)
(2) 假借为“伪”。做,作,干,搞
我生之初,尚无为。——《诗·王风·兔爰》
子为不知,我将不墜。——《左传·定公十二年》
为善者,非善也,故善无以为也。——《管子·枢言》
变化则为生,为生则乱矣。——《管子·心术上》
为,施也。又,成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有客自云能,帝使为之。——《世说新语·巧艺》
为之难。——《论语》。皇疏:“犹行也。”
可以为师。——《论语》
人之为学。——清· 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推为长。——清· 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
为之者较少。——蔡元培《图画》
(3) 又如:为事(办事;成事);为诈(作假);为薪(取薪);为善(做善事);为道(学道,实践圣道);为头(居首;从头开始);为人(做人);为后(立后);为底(治足茧)
(4) 制作;创作
造作,为也。——《尔雅》
以为乐器。——《周礼·春官·典同》。注:“为,作也。”
其为衣裘何?以为冬以圉寒,夏以圉暑。——《墨子·节用上》
夫仰而视其细枝,则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,俯而见其大根,则轴解而不可为棺槨。——《庄子·人间世》
应声便为诗。——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
(5) 治理
为,治也。——《小尔雅》
诸葛瑾为 豫州。——《世说新语·排调》
(6) 又如:为国(治国);为政(治理国家;执掌国政)
(7) 变成,成为
何遽不为福。——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
不能为祸。
终为忠臣。——《世说新语·自新》
而改为入。——宋· 洪迈《容斋续笔》
(8) 又如:由徒为师
(9) 是
不为远者小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
不为近者热。
治不病以为功。——《韩非子·喻老》
谓为三横。——蔡元培《图画》
(10) 又如:十尺为一丈
(11) 学习,研究
群臣为学,门子好辩,商贾外积,小民右仗者,可亡也。——《韩非子》
(12) 种植;营作
东周欲为稻, 西周不下水, 东周患之。——《战国策》
(13) 设置;建立 。如:为法(制定法律;成为法律);为命(撰写政令、盟会的文辞);为山(建立功业)
(14) 使
井渫不食,为我心恻。——《易·井》
(15) 以为;认为
为汝多智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
惊为生人。——清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我将为无人会使此法。——《大唐三藏取经诗话》
(16) 演奏 。如:为乐(奏乐;作乐)
名词
姓
介词
(1) 被 ——引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
不为酒困。——《论语·子罕》
为乡里所患。——《世说新语·自新》
为予群从所得。——宋· 沈括《梦溪笔谈·活板》
为操所先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悉为逆据。——《广东军务记》
(2) 又如: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;为贼所盗;为敌所败
(3) 于,在 ——表示时间或处所
今之时人,辞官而隐处为乡邑之下。——《淮南子》
(1) 和 ——表示并列关系
得之为有财,古之人皆用之。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
犀首以梁为 齐战于 承匡而不胜。——《战国策》
(2) 则,就 ——表示承接关系
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,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。——《论语·阳货》
(3) 如,若 ——表示假设关系
今诚得治国,国治身死不恨。为死,终不得治,不如去。——《史记》
(4) 或,抑 ——表示选择关系
助教顾良戏之曰:“汝姓何,是荷叶之荷,为河水之河?” 妥应声曰:“先生姓顾,是眷顾之顾,为新故之故?”——《北史·何妥传》
《太誓》之注不解“五至”,…不知为一日五来,为当异日也。”——《诗·周颂·思文》疏
不审先生梁朝出仕,为复隐居?——《太平广记》
(5) 又如:为复(还是,抑或);为是(抑或;还是);为当(抑或;还是)
助词
(1) 的,之 ——用于名词性偏正结构中
岂弟君子,四方为则。——《后汉书》
(2) 宾语前置的标志
使弈秋诲二人弈,其一人专心致志,惟 弈秋之为听。——《孟子》
(3) 附于单音形容词后,表示程度、范围的加深或扩大。如:大为高兴;广为宣传
(4) 附于表示程度的单音副词后,加强语意。如:广为流传;更为重要
(1) 用于句尾,表示反诘、疑问,多与“何”相配合使用。如:何乐而不为
(2) 用于句尾,表示感叹
予无所用天下为。——《庄子》
何命焉为。——《墨子·公输》
相为倚伏。——明· 刘基《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》
相为应答。——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(2) 另见
wèi
动词
(1) (爲字的本义是母猴。象形。按字,从爪,下象形。古文象两母猴相对形)
(2) 帮助;佑助
福禄来为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凫鷖》
(3) 又如:为虎添(傅)翼
(4) 通“谓”。言说;告诉
宋,所为无雉兔孤狸者也。——《墨子·公输》
管仲, 曾西所不为也,而子为我愿之乎?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
孰为盾而忍弑其君者乎?——《谷梁传·宣公二年》
太子怒,入为王泣曰…——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
介词
(1) 因为,由于
非为织作迟,君家妇难为(做)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
(2) 又如:为是(因为是,为的是);为甚(为什么)
(3) 替,给
为王吹竽。——《韩非子·内诸说上》
为长安君计短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
为楚王作剑。—— 晋· 干宝《搜神记》
为王作剑。
为国戍轮台。——宋· 陆游《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》
(4) 又如:为容(替人美言推荐);为我去商店买东西;他的律师为他处理这个事件;为人谋而不忠乎?
(5) 为了
为市鞍马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
则众何为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
不为怨者故。
生为之饱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(6) 又如:为国捐躯(为国家献出生命);为好成歉(将好事变成坏事);为许(为此)
(7) 表示动作行为所向,可译为“向”、“对”、“朝”
为具言所闻。——晋· 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不足为外人道。
为弟子说前代事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(8) 另见
英文翻译
方言集汇
宋本广韵
详细解释
名词
(1) (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
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)(2) 同基本义
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——《说文》
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——《易·蒙》
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
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——《盐铁论·诏圣》
杀戮禁诛谓之法。——《管子·心术》
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失期,法当斩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度则悖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(3) 又
法虽今而在。
(4) 又如:合法;犯法;法禁(刑法和禁令)
(5) 法令;规章;制度
汉法令非行也。——汉· 贾谊《治安策》
(6) 又如:法日(制度规定的日子)
(7) 标准;模式
匹夫而为百世师,一言而为天下法。——宋· 苏轼《潮州韩文公庙碑》
(8) 又如:法戒(楷式和监戒)
(9) 方法;办法
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。——《孙子·九变》
其法,用胶泥刻字。——宋· 沈括《梦溪笔谈·活板》
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。——《梦溪笔谈·采草药》
(10) 又如:用法;分类法;法套(办法);法儿(法子;办法)
(11) 法拉,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,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
(12) 尊称佛家的事物
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。—— 清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(13) 又如:法施(以佛法度人);法嗣(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。后亦泛指继承人);法界(佛教指整个现象界);法华(佛经名。《妙法莲华经》的简称。佛教主要经典之一)
(14)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
杂家者流,盖出于议官。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。——《汉书》
(15) 法术,即用念咒、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。如:仗剑作法
(16) 法国的简称
余闻法人好胜。—— 清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(17) 姓
动词
(1) 合法
其于诸侯之求索也,法则听之,不法则距之。——《韩非子·八奸》
(2) 效法
则文王不足法与?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
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法其所以为法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垂诸文而为后世法。——唐· 韩愈《答李翊书》
(3) 又如:法常可(效法通常的做法。常可,指旧制度);法天(效法自然和天道);法古(效法古代);法循(效法遵循)
(4) 守法
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——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(5) 依法处治
将法太子。——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
英文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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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潮州话:huap
宋本广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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